近日,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,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,执行新的输配电价和工商业销售电价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,北京市大工业、一般工商业用户销售电价同幅度下调0.0424元/千瓦时、0.0174元/千瓦时,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。
下一步,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密切监测电网企业运行情况,确保输配电价平稳实施。同时,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检查规范商业综合体、产业园区、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的收费行为,督促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转供电价格政策,及时将降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。
本文转载自中国能源网,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观点,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,如有对您造成影响,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!